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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英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
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干队伍建设,逐步形成对学干的管理常规化、制度化。调动学干的工作积极性,使他们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促进学生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,特制定本条例。 
第一条 团委、学生会的地位和作用

团委学生会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部门,是联系学校管理和学生的一个桥梁,是实施学生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”的主要机构,是培养学生骨干,提高学干素质的有效阵地。
第二条 团委、学生会干部作为校级的学生干部,应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并在以下几方面做好:
(一) 思想进步。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学习活动,关心国家、关心学校,宣传正确的舆论倾向,有明辨是非的能力。
(二) 纪律严明。严格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督促其它同学遵守纪律。
(三) 成绩优异。刻苦学习各门科学文化知识,基本功扎实,争做学习上的"排头兵"
(四) 能力过硬。大胆开展工作,有较强的活动计划、组织能力,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。
(五) 作风正派。待人热诚大方,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,勤奋工作,踏实做人。
第三条 学生干部的职责及分工(另附)
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干部的产生程序
(一) 每学年初由各班学生民主选举,推荐候选人参加竞选,或由各班班主任推荐,再由团委全面考察选拔。
(二) 考察选拔内容包括:个人成绩(20%)、演讲成绩(20%)、班级评估(20%)、调查教师学生(20%)、学生代表投票(20%
(三)经选举评定、学校及上级部门审批后公布、任用。
第五条 下列情况学生干部将免去学生会一切职务。
(一) 受到学校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。
(二) 工作中不坚持原则,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不注重团结,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者。

(三) 组织纪律涣散,且有损学生干部形象者。
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原则和方法
(一) 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,乐于奉献,自觉成才。
(二) 深入了解,积极反映学生意见,及时发现问题,作学生和学校管理之间的桥梁。

(三) 工作热情,敢于和歪风邪气斗争。
(四) 逐级汇报工作,反映情况。
第七条 老学生干部有责任向新学生干部进行传、帮、带工作,介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,工作方法,以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交接。
第八条 学生干部常规工作
1
、学期开始各部门交工作计划一份(包括工作现状分析、工作思路、措施等),期末交工作总结(部长交部门总结,其他人员交个人总结)一份至团委。
2
、各部门每两周进行工作汇报。
3
、学干自觉参加每两周一次学干例会,作好会议记录和传达工作。
4
、期中各学干交工作记录本给团委检查。
5
、各学干按时参与学校的各项值勤工作,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的集体活动。
6
、自觉佩戴学干标志,参与执勤须佩戴执勤标志。
第九条 学干的奖励措施
  1、各方面工作任务完成,表现出色,评优优先考虑。
  2、做好本职工作,且各科学习成绩优异,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,颁发奖状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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